临床研究实验中心动物房管理制度
1.动物房使用遵循在线预约登记制度,实验中心管理人员收到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入,告知其使用日期或推迟使用的原因。
2.实验人员和本中心工作人员进入动物房,应着工作服,并保持动物饲养室和公用动物实验室的整洁、安静。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3.实验人员应爱护动物房的设施,实验时如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等意外情况,应及时通告管理人员。
4.实验人员负责各自动物的喂养、给水、和清洁工作。根据动物的大小、密度、粪尿排出量、垫料的脏污程度,勤换垫料。清理出来的垫料请倒入指定位置。
5.实验结束后及时复位实验设备,关闭电源,清洁地面和台面;清理器械、药品和动物尸体;污物、垃圾倒入指定区域,严禁随地丢弃。
6.实验人员向实验动物房借用动物笼器具等,应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动物房仪器设备原则上严禁外借,如特殊情况,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借。
7.严禁私自把外来动物带入动物饲养室。实验用特殊规格的动物,经主管负责人同意,自行购买并需在动物饲养室饲养的,应预先通知实验中心动物房工作人员,且通过检疫后方可放入动物房饲养。
8.实验人员应认真遵守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要求的各项制度,熟悉、掌握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动物的质量和安全。
9.做好安全工作,防范于未然。经常检查动物笼具设备是否良好,防止动物逃逸及其它事故的发生。离开动物房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气是否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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