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 规章制度  
临床研究实验中心污染及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8.24    新闻来源: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研究实验中心   浏览次数:

临床研究实验中心污染及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成立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负责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指挥。

2.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职责

2.1加强预防工作,每个人都要认真负责执行实验室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种有毒有害易污染实验室和其周围环境的物品及废物的管理制度等的执行;对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排除,对可能突发的实验室污染事件而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快速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报告;同时期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2.2发生突发事件后, 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的国家财产损失。

3.应急处理程序

3.1病原微生物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3.1.1实验室如果发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泼溅或泄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关要求,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选择敏感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3.1.2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3.1.3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1.4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3.1.5潜在感染性物质溢出,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由外围向中心倾倒消毒剂,一定时间(约30分)后,清除污染物品,再用消毒剂擦拭。所有操作戴手套。

3.1.6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报告,在2小时内向感染控制科报告,并立即采取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院观察、进行现场消毒等其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

3.1.7工作人员通过意外吸入、意外损伤或接触暴露,应立即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刺伤、金属锐器损伤时应立即实行急救。首先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必要时服用预防药物,如果发生HIV职业暴露时,应在一到两个小时以内服用HIV抗病毒药。

3.2放射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3.2.1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故的工作人员,必须尽快逐级向科主任、预防科、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超出2小时。

3.2.2当工作人员发生照射事故后,应立即进行医学检查,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安全处理措施。

3.2.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立即通知医院保卫科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对放射事故的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3.3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3.3.1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3.3.2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时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3.3.3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行实验室。如果发生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

3.3.4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复洗胃,洗胃时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碱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护胃黏膜的原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安徽省科技厅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实验中心  |  安徽省中医药学会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研究实验中心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研究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02933号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17号科研楼13楼   邮编:230031   电话:0551-62850165   邮箱:syzx0165@163.com   QQ群:812185976
CopyRight 2018-2019 w.azyf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分辨率1350以上,IE8.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  
官方实验交流群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