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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3    新闻来源:安徽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类别:本年度组织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重大项目:此类项目旨在培育提升高校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通过协同创新,实现高校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鼓励高校、企业和产业联盟间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创新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重大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

2)重点项目:此类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学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3学校将对A类研究所研究方向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3.申报注意事项:

1)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2)省教育厅批准或省教育厅会同其他部门批准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可单独推荐重点项目,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申报(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5,指标待定),请在申报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6万元。

4)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重大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项目,不含教研项目),以及省属高校承担安徽省级及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重点项目;

2)学校推荐出校的2019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自2013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类别:本年度组织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

2.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旨在研究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要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重大项目立项向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创新团队倾斜。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旨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个人兴趣爱好自行确定。重点项目限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3学校将对A类研究所研究方向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3.申报注意事项

1)作为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2)资助额度: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

3)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可单独推荐重点项目(见附件5,指标待定),不参加学校评审,由基地负责推荐申报,请在申报时注明“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

4)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重大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2)自2013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申请人下载附件申请表模板对照项目申报值集对照表(附件3)填写(其中经费预算栏请登陆科技处网站办事指南里的学校科研政策,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安中科[2018]69号及《安徽中医药大学间接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安中科[2017]54号文有关规定填报)。纸质申请书一份(双面打印),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纸质材料(附件1或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4)于2018年11月12日15: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少荃湖校区行政楼B7-406),逾期不予接收(电子稿以二级单位+2019年省教育厅高校课题申报命名,发送至460275786@qq.com)。

2.项目评审:学校科技处将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及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评审推荐办法》进行排序推荐,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3.拟获推荐项目负责人需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将修改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具体报送截止时间待通知。

4.联系人:吴鹏  孙娟     联系电话:68129064

四.附件

1.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doc

2.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doc

3. 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值集对照表:附件3.xls

4.安徽中医药大学申报教育厅项目汇总表附件4.xls

5. 安徽中医药大学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一览表附件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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